市高法發佈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案例:勿碰警戒線

內容提要:昨日,市高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佈瞭三年來本市法院審理的30個典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案例,其中多個案例具有較強的警示意義。


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市高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佈瞭三年來本市法院審理的30個典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案例,其中多個案例具有較強的警示意義。

微信推文詆毀商傢

愛思開能源潤滑油(天津)有限台中商標申請流程公司是外國法人獨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潤滑油、潤滑脂、潤滑油基礎油等經營項目。昆明邁頭商貿有限公司曾被愛思開公司授權為經銷台中申請商標代辦商,授權經銷的產品為所有由韓國SK潤滑油生產和/或銷售的車用潤滑油產品。後愛思開公司解除瞭對邁頭公司的經銷商授權,不久因產品質量投訴溝通出現問題,邁頭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中推送瞭一篇有關該糾紛的文章,並經該公司老總張某在微信朋友圈轉發評論。愛思開公司認為該文章構成對其公司的商業詆毀,故起訴要求邁頭公司及張某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承擔賠償責任。

經兩審審理,法院認為,邁頭公司、張某通過微信發佈的涉訴文章中,文字表述部分基本屬實,雖然用詞並不完全準確,但並未達到法律規定的商業詆毀的程度。但除此之外,邁頭公司、張某還將2015年富源誠信汽車修理廠和2016年芒市國賓汽車修理廠反映的產品質量問題所涉汽車發動機照片附於文章,並附文字說明。鑒於該文章所附圖片真假難辨,與愛思開公司存在特殊競爭關系的邁頭公司、張某未盡台灣商標註冊查詢核實審查義務,誤導公眾,損害瞭愛思開公司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故認定邁頭公司、張某的行為構成商業詆毀,判決其依法在微信空間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愛思開公司經濟損失包括維權開支3萬元。

典型意義:

該案系較為新穎的通過微信發佈負面言論傳播的商業詆毀案件。案件涉及信息化時代背景下,對經營者通過網絡公開發佈其他競爭關系經營者言論行為的性質認定,雙方爭議較大。二審法院認為,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發佈其他經營者負面信息時,應以事實為依據,並盡相應的審慎義務,否則很有可能構成商業詆毀。該案的妥善解決是自媒體時代對經營者言論自由的有力規范,對經營者通過網絡公開發佈其他競爭關系經營者的負面言論時應盡相應審慎義務,起到瞭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生產冒牌皮衣獲罪

被告人白某系個體工商戶,租賃東麗區某處從事皮衣銷售。2011年12月至案發,白某在明知購進的商品為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情況下,從位於山東省膠州市個體工商戶於某處,購進於某生產的假冒“哈雷”牌皮衣對外銷售。2014年註冊商標申請台中12月9日,白某在山東省膠州市被公安機關抓獲。同日,本市公安民警對東麗區上述地點進行檢查,當場查獲各種型號的“哈雷”牌皮衣443件,尚未出售,價值人民幣17萬餘元。經鑒定,均為假冒“哈雷”註冊商標的商品。

法院認為,被告人白某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假冒“哈雷”牌皮衣尚未銷售,系未遂;且被告人白某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可從輕處罰。據此,法院判決被告人白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萬元。

典型台中註冊商標流程意義:

隨著我國社會的發展,銷售明知是假冒商標的商品的行為在客觀上使得大量的偽、劣、次產品投入市場,對名優產品及其他同類產品造成沖擊,使得消費者難辨真偽、上當受騙,嚴重的還會給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威脅,嚴重損害瞭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瞭正常的經濟秩序,所以我國政府始終對該行為實施嚴厲打擊。本案中被告人白某雖未將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進行銷售,但其尚未銷售商品的貨值金額達到十五萬元以上,也應按照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未遂定罪處罰。(“津雲”—北方網編輯張瑜)

台灣電動床工廠 電動床

台灣電動床工廠 電動床

AUGI SPORTS|重機車靴|重機車靴推薦|重機專用車靴|重機防摔鞋|重機防摔鞋推薦|重機防摔鞋

AUGI SPORTS|augisports|racing boots|urban boots|motorcycle boots
4E0DB3636BEE3B17

arrow
arrow

    ozjy1hn06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